医养结合服务的优势在多方面获得了有力的政策支持,这些政策从规划引领、要素保障、多元主体协同以及标准化建设等维度发力,为医养结合服务的广泛推行与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。
在规划政策引领层面,国家高度重视医养结合,将其纳入诸多重要规划之中。
2015 年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《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了医养结合的基本原则、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,为后续工作指明方向。此后,《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》《“健康中国 2030” 规划纲要》以及国民健康、老龄事业发展、养老体系建设、健康老龄化等规划,纷纷将医养结合纳入其中。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》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》和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》等重要政策文件,也着重强调将医养结合作为推进健康老龄化的关键任务进行部署,从顶层设计上为医养结合服务优势的发挥提供了战略保障,使得各地在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时有了清晰的政策依据与发展路径。
从要素支持保障来看,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涵盖审批登记、价格、财税、土地、医保、投融资等方面的支持性政策措施。在审批登记方面,2019 年印发的《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》,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 “放管服” 改革,优化了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,降低了社会力量进入医养结合领域的门槛,有利于吸引更多资源投入,扩大服务供给。在价格政策上,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门医疗服务,采取 “医药服务价格 + 上门服务费” 的收费方式,规范了服务定价,保障了服务的合理收益,促进服务可持续。财税方面,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,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、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,减轻了医养结合机构的运营负担,提高了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。土地政策上,医疗卫生用地、社会福利用地可用于建设医养结合项目,为青岛医养结合机构的落地提供了空间保障。
医保政策也在不断完善,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,减轻了老年人接受医养结合服务的费用负担,让更多老人能够享受到医养结合带来的健康保障优势。同时,实施 “十四五”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,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多渠道资金支持医养结合项目,并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,鼓励各地加大政策支持,发挥示范单位引领辐射作用,营造良好社会氛围,从资金和示范带动角度保障医养结合服务的发展。
在推动多元主体协同方面,政策积极促进医养结合与深化医改、分级诊疗、医联体建设等工作的统筹推进。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,实施老年健康管理、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,为居家和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基础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,让医养结合服务深入基层。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,对 65 岁以上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和咨询,指导转诊转介,保障了青岛失能老人这一重点群体能够及时获得专业医疗照护。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,开展康复、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,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,支持养老机构通过医养协议合作、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等多种方式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,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,形成了政府、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、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协同,多场景提供服务的格局。例如福建省推进以家庭病床为主要形式的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,并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联体,充分整合各方资源,发挥医养结合在保障老人健康、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优势。
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提升也是政策支持的重点方向。国家出台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和管理指南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、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,发布《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在养老区和医疗区之间床位转换标准》等,持续规范医养结合服务,使得医养结合服务在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,保障服务质量的稳定性与专业性,充分发挥其保障老人健康、提升生活质量的优势。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,推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养结合领域应用,推进医疗、养老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,组织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。
以上海为例,推广 “互联网医院 + 养老院” 模式,促进取得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,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医养结合服务的效率与可及性,让老人在家中或养老机构就能便捷获得医疗服务,进一步放大医养结合服务的优势。